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期间农机安全生产,确保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云农办机〔和《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进一步加强当前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的紧急通知》(云农办机〔
按照职能职责要求,市农业局成立今冬明春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检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机安全监理所,负责各项工作的指导、协调、信息汇总及报送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农机安全监理所所长汤江爱担任,成员由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一是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新修订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及配套的工作规范和相关标准,规范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登记、检验,驾驶证的考试、发证、审验等业务;严格落实国家有关农机安全监理免费政策,积极协调落实经费保障。二是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加大打击力度,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加强取消《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后的事中事后监管。三是严格按照《农业机械出厂合格证拖拉机和联合收割(获)机》(NY/T3118-2017)标准审核出厂合格证,办理注册登记。
一是结合岁末年初、春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特点,积极组织人员深入农机生产作业一线开展农机安全“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农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作业、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排查农机生产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机手整改落实。二是针对2018年以来被排查出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隐患问题,认真自查、梳理,扎实做好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并形成书面整改材料,以备检查。
按照《玉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实施方案通知》(玉安办发〔2018〕24号)、《玉溪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农村”活动方案的通知》(便笺〔2018〕130号)要求,结合冬、春季农机生产作业特点,深入作业一线、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全面加强农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农机手关注农机安全生产问题,进一步提升广大农机手安全生产意识。
一是严格落实《玉溪市农业局玉溪市公安局玉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变型拖拉机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玉农发〔2018〕72号)要求,提高变型拖拉机源头监管和动态管理水平,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给变型拖拉机登记上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按程序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二是按照《云南省农业厅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变型拖拉机年度安全技术性能检测实行社会化的通知》(云农机〔2018〕6号)要求,具备条件的县区探索开展已纳入牌证管理变型拖拉机年度安全技术性能检测社会化工作。三是加强与公安、安监部门的协作,共同搭建变型拖拉机监管工作信息平台,健全信息互通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
今冬明春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为期5个月,时间为2018年11月至2019年3月,分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和总结提高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安排部署(2018年11月中旬至下旬)。各县区结合当地农业生产实际,深入分析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强化组织领导,确定工作重点,研究制定工作方案。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18年11月下旬至2019年2月)。按照方案要求,各县区认真落实今冬明春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各项工作,确保辖区内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第三阶段:总结提高(2019年3月)。各县区认真总结工作成效,以问题为导向,研究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健全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岁末年初是各类事故易发、高发期,各县区农业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刻认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研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2018年今冬明春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乐竞·体育官方网站,综合整治。各县区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严格履行职责。要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安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联合执法,深化综合治理,形成监管合力。
(三)有序推进,总结提高。各县区要对照重点任务、按照时间要求,深入开展检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风险,要严格实施清单化管理,并落实督办整改闭环要求。各县区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工作成效,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提高农机监理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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